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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西兰交通规则(中文版)

轻型摩托车是发动机容量不大于50cc的、或具有替代动力源(例如,电力)的两轮机动车辆。其最大速度能力不超过50km/h。这还包括在2011年5月10日之前登记为轻便摩托车的三轮车。

如果您有摩托车(6级)执照或汽车(1级)执照,您可以乘坐轻便摩托车。当你持1级或6级学习者驾照乘坐轻型摩托车时,必须贴出L标贴。如果是学习者执照或限制执照,你不能在下午10点和凌晨5点之间骑轻型摩托车。

轻型摩托车的安全规则

  • 轻型摩托车属于机动车辆。因此你不能骑在行人小径或自行车道上。除非道路管制机构已授权轻型摩托车或摩托车骑手使用行人道路,以便向信箱投送报纸、邮件或其他印刷品。
  • 骑摩托车时必须佩戴经过认可的摩托车安全帽。
  • 在交通路口必须:
    • 遵守机动车规则,或
    • 下车并走路通过。
  • 可以骑在另一辆轻型摩托车或骑自行车的人旁边,不能骑在其他车辆旁边。
  • 不能在同一车道中超越其他车辆。
  • 不得被任何其他车辆拖动。
  • 可以拖拖车,但不得安装侧车。
  • 除非你有后座椅和脚踏板,否则不得在轻型摩托车上携带后座乘客。 如果你携带一个孩子,后座椅必须有防止孩子的脚伸入车轮的功能。
  • 不能停泊在行人小径上。
  • 在黑暗时间(前一日日落后30分钟到次日日出前30分钟)、以及在100米之外你不能看清人或车辆的时候,打开前大灯。
  • 如果助力车是在1980年1月1日或以后制造的,你还必须在白天的时候打开车头大灯和日间行车灯。

轻型摩托车必须有的特征

轻型摩托车必须具有:

  • 一个后部红灯,100米远也可以看到
  • 一个强大到足以看清前方30米的头灯
  • 喇叭
  • 良好的轮胎,具有清晰的胎面花纹
  • 良好的排气系统,不过分嘈杂
  • 安全的方向舵
  • 挡泥板
  • 良好的前后刹车
  • 如果在新西兰首次注册的在1991年1月1日后,则还须具有一或两个红色后停车灯
  • 红色后反光器。

重要
摩托车的任何负载必须固定牢固,不能接触地面。